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西埔司法所成功调解一起工伤致死赔偿案件_东山县司法局  

2011-10-01 10:20:51|  分类: 默认分类 |  标签: |举报 |字号 订阅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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难事特办 增添和谐音符(第十三期)

 
     
    时值市党代会召开及国庆长假临近期间,西埔司法所成功调解一起工伤致死赔偿案件。
2011年9月26日,坑北村民王贤农,男,65周岁,被杏陈镇磁窑村曾光华托人叫到方连顺的水产品加工厂内拆除棚架,下午3时许,不幸坠落,经东山县医院抢救无效后当天死亡,事发后,西埔司法所马上向相关领导汇报情况,县司法局长、西埔镇镇长马上作出指示,成立以西埔司法所牵头的处理小组尽快处理赔偿相关事宜。
        26日晚8点,西埔司法所及时牵头召集水产加工厂老板方连顺、工头曾华光、死者二个儿子及其侄儿在西埔派出所会议室召开调解会,由司法所负责人谢武清向相关当事人介绍案情经过及适用法律、相关赔偿项目、标准。但因事发突然,三方当事人都无法进一步进行商谈,死者家属情绪激动,并扬言若处理不好,尸体要抬到事发现场,经司法所工作人员多方劝解,在稳定死者家属情绪后,让各方当事人回家冷静思考,告知双方可以找律师或法官询问相关的赔偿标准等。
西埔司法所趁热打铁,紧接着又召开三次调解会议,但都因双方理赔金额差距太大而无法达成协议,28日下午司法所调整调解策略,充分分析纠结所在,并设定相应的调解方案,在调解会期间,镇长两次亲自到调解现场做当事人的思想工作。在法、理、情面前,双方当事人终于达成协议,由方连顺、曾华光一次性赔偿死者家属王德生、王德保人民币12.8万元,死者尸体定于次日火化。至此,一场因雇佣关系而导致的人身损害赔偿案得到圆满化解,也为市党代会召开及国庆长假增添了一个和谐的音符。



引文来源  东山县司法局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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