连日来,在“清剿火患”战役中,因圈占消防栓、其他场所与居住场所设置在同一建筑物内、未进行消防设计备案等消防违法行为,福建漳州市芗城区蒋氏宝蕉大排档、漳州市蓝田开发区汇隆祥贸易有限公司、长泰万亿纸品有限公司、东山县元发海鲜馆、东山县福记猪肚鸡、平和县洲际大酒店、长泰县绚彩台球馆、漳州市三闽工贸有限公司、芗城区荷里活酒吧、芗城区美乐中百货商店、平和县特好佳塑料制品有限公司、福建中顺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等12家单位被漳州市消防部门依法实施了行政处罚。
另外,芗城的吴先生、黄先生及长泰的肖先生因举报火灾隐患经消防部门核查属实,分别奖励人民币300元、250元、300元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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